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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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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 教函〔2020622 号)、《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 办法》(川轻化〔2019141 号)有关规定,根据校学生处要求,现将 2024 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四舍五入)

校级:班级毕业生总人数的20% (各班名额附后)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2、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规,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作风正派,品行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4、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1)校级优秀毕业生:A.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以上(含一次);B.或省级荣誉称号一次及以上。

(专升本同学升本以前的获奖情况可作为参评基本条件进行认定。)

2)原则上无重修记录,挂科数≦2门的同学,可以用校级荣誉或奖学金证书抵消挂科数量,抵消的证书不能再次作为评优的依据。

3)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中,补考不计入挂科数

4青年大学习的个人参学率将作为考评依据之一

 

评选程序:

1、202449-414日,各班由辅导员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自行组织公开评议,推选校级优秀毕业生;

2、2024415-17日,名单公示;

3、2024418--419日,填表上交。

负责部门:土木工程学院学习部(各班由学习委员负责)

上交材料汇总及上交时间:(以下材料均交学习部电子版发 1753951485@qq.com

1、2024414日下午500提交

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学院汇总表》(电子、纸质)(纸质需辅导员审核签字)

2、2024419日下午500提交(填写人员以公示名单为准,表格上交前须班主任检查填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附件 5-《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

附件 6-《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档、一式一份)

参照附件4 填表说明要求填写

 

各毕业班校优名额:

 

 

附件  4-《省优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

附件 5-《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

附件 6-《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档、一式一份)

《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学院汇总表》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4.9

 

 

 

 

【编辑: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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