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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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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专业系部、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 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推报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全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2.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作为首要条件。具有良好的

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

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少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时长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5个类别,其中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由高校推荐参评,社区实践类由市(州)团委推荐参评;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

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二、奖学金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名,可获得奖

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84名,每人可获得

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6个,每个团体可

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三、工作安排

1.各专业系部、班级团支部推荐名额为1人(团体),可推荐1名同学参评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或推荐1个团体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2.学院将根据推荐情况,推荐1名同学到上级团组织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1个团体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3.报送材料应包括:推荐名单汇总表、被推荐人(团体)活动报名表、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及事迹佐证材料和公示截图。电子版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和word版各一份)按“专业系部(专业班级)名称+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格式命名,于2024年1月23日17:00前发到院学生会学习部申桁博qq:1753951485)。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系部、班级团支部要以评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评选“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推荐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宣传;

3.推荐单位要对填报信息和事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申报条件,事迹真实;

4.未尽事宜请联系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附件:

1.202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3.202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

 

附件1、2、3.docx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附件1、2、3.docx  (0.02M)[下载]

【编辑: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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