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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土木工程学院2022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工作的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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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

2022-2023学年助学工作即将全面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简称贫困生建档)环节将于9月开学后开始,分为线下组织评定和线上“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填报两条线进行。所有经济困难学生,经建档认定后方可享受国家、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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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各级各类资助项目,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经研究决定,现将评定流程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1)新建档及补建档的学生:

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1)、《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表格2)、《四川轻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表格3)、其他最新认证的本人或家庭证成员的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登记等)的复印件。

同时,请搜索微信公众号“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号:SCSXSZZ)关注,了解掌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和信息。新生关注后截图(含“不再关注”字样)命名为:“班级+姓名”上交生活委员汇总报生活部。

(2)续建档的学生:上学年已经建档的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要继续建档的,可只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1)。

3)准备建档的学生需充分利用暑假准备好相关申请,按时上交,逾期不接受任何补交材料的申请。

二、组织评定

1.组成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小组,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班干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员为各寝室非建档学生

2.认定要求:新生的认定主要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1);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的认定以学生在校表现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1)为补充,通过民主评议认定。认定初步结果需在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3.认定要素:由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家庭基本情况、日常消费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综合予以评定贫困等级(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及班级排名。

4.认定注意事项:

⑴经济困难学生的分档

根据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个档次: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

一般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仅能小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学习费用指修读本专业学分所需要的学费和书本费、住宿费等;生活基本费用指学生衣、食、行、通信等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一般困难”和“困难”的学生应结合以下情况认定: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父母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特别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每月能筹集的基本生活费用在自贡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参照标准:2018年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低限的城市居民标准为500元/月、农村居民标准为310元/月)以下的学生。“特别困难”的学生应符合困难学生条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烈士子女、优抚低保家庭子女;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学生;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2)学生有以下行为之一,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个人通过兼职或者自主创业能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费用的;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数码相机以及其他电器)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以前拿过国励、国助大肆旅游、请客等高端消费的同学;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三、材料提交

评定完成后由各班辅导员向学工办提交以下材料: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表格1,已完成个人和班级意见部分的填写)。

2. 《土木工程学院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文档),若有在家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的学生需在备注栏进行备注“建档立卡”。

3. 《土木工程学院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档),纸质表需分班由评议小组成员和辅导员签字,此表备注栏备注“新建”或“续建”。(注:建档如果中断一年再次建档按新建处理)

4.以上材料由各班辅导员统一整理好后,老生班级于2022年9月15下午5点以前交学工办307李佳老师处汇总;

新生班级2022年9月17日下午17点前交学工办307李佳老师处汇总。

四、结果公示

经学院助学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全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向学院学工办实名提出质疑,如情况属实,应作出调整。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报学工部审查备案。

五、线上填报(新生班级另行通知)

1. 公示名单中学生于2022年9月27日前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完成线上申请,具体操作参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

2. 班主任/辅导员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完成资助系统中的审核并上报学院,具体操作参见《辅导员班主任-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

3. 学院工作组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资助系统审核上报学校。

六、工作要求

相关表格请自行在网页下载,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各班应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做出调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一律取消贫困生资格,并收回已获得资助。

 

土木工程学院 学工办

2022年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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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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