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即将在全院学生中开展2020-2021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
一、参评范围
土木工程学院全体在校生,2019级专升本、2021级新生、2020级转专业本学年不参加测评。
二、综合素质测评程序
1、测评内容为2020-2021学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等状况。加分项详见“土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加分细则(2021)’及“土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解释说明(2021)’。
2、测评采用学生自评申报、班考评小组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班考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为副组长,其他班委为成员(或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一般不少于5人)。
3、学生对照考评内容及指标体系,就评估项目进行申报,逐项为自己打分,填写班级《土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并本人签字。班长、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提供的加分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签字后,向班级学生公布,允许同学在两天内提出异议,辅导员(班主任)应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4、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经各班审定后报学工办备案、存档,用作有关评优评奖依据。
5、各班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中,应加强对测评办法和测评细则的宣传,并采取措施保证测评质量,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与实效,凡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取消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三、材料提交
各班在完成综合素质测评之后,请辅导员(班主任)于2021年9月15日晚上5点之前向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白宇老师提交以下材料:
1.“土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一份纸质(需学生本人、班长、辅导员(班主任)签字);一份电子档。
2.奖项等相关证明
(①电子档照片:命名为姓名+数字,如张三1,张三2;)
附件: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及相关表格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9-7
土木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加分细则9.7.docx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