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关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29浏览次数:128

一、自查工作的重点:

1各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诚信建设情况。   

2在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方面的主要做法、探索创新、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等情况。

3、针对已毕业离校的毕业生,通过查阅其留档论文,对其质量进行全面、重点检查,对有疑似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论文及时报告。

4、针对已开题的硕士学位论文,各指导老师需对其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加强过程管理,做好各阶段检查工作。   

5、针对尚未开展学位论文写作的学生,各指导老师应加强教育引导工作,增强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意识。   

6各学院根据要求制定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检查细则,建立健全质量监督长效机制。

二、各学院要在学院网站首页公布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举报电话及邮箱,主动接受校内师生和社会监督举报。

三、各学院完成自查后,参照《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报告(模板)》撰写自查报告

四、自查报告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记录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于92日前报研究生部陈超自查报告纸质版和检查记录表纸质版各一份,需学院院长签字、盖章

 

举报电话:13778579305                               举报邮箱:362745515@qq.com

土木工程学院

2018.8.31

 

四川理工学院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发学院.doc

 

编辑: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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