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土木工程学院2026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tmxyAdmin发布时间:2026-09-11浏览次数:464

各班:

2026-2027学年贫困建档工作即将全面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简称贫困生建档)环节将于 9 月 11 日开始,流程为“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全流程均在学校“轻风化雨 65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完成。相关认定信息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录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所有经济困难学生,经建档认定后方可享受国家、省和学校的各级各类资助项目。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经研究决定,现将评定流程通知如下:

  一、学生652系统申请操作说明

 

   

“我的申请”tab页,显示学生历年来的所有困难生申请记录,可以查看当前审核状态以及认定的结果。

  最后点击“打印申请表”,学生可以打印自己的困难生申请表单,进行线下提交。(签字的地方务必手写)

  二、班级民主评议

  (一)评议材料准备

652 系统上导出的《困难生申请表》、《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附件2)(该表格仅 2026 级(新生)提供)、其他最新认证的本人或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人证、脱贫不稳定登记材料等)复印件。申请建档学生须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按时上交,逾期不再受理补交材料的申请。

  (二)组织评定

 1.组成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民主评议小组,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班干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 10%,评议小组成员为各班级非建档学生。

  2.认定要求:新生的认定主要依据 652 系统上导出的《困难生申请表》、《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的认定以学生在校表现为主、652 系统上导出的《困难生申请表》为补充,通过民主评议认定。认定初步结果需在班级内部公示 3无异议,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3.认定要素:由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家庭基本情况、日常消费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综合予以评定贫困等级(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及班级排名。

  4.认定注意事项 

  (1)经济困难学生的分档

  根据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个档次: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

  一般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

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仅能小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学习费用指修读本专业学分所需要的学费和书本费、住宿费等;生活基本费用指学生衣、食、行、通信等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一般困难困难的学生应结合以下情况认定: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父母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特别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每月能筹集的基本生活费用在当年四川省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学生。特别困难的学生应符合困难学生条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

注:四川省当年城市、农村低保具体标准以民政部门最新发布数据为准。

(2)学生有以下行为之一,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个人通过兼职或者自主创业能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费用的;拥有、使用高档奢侈类通讯及电子设备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后存在大肆旅游、请客等高端消费行为的;有其他高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说明:普通价位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属于大学生学习必需设备,不作为排除认定的依据。

  三、学院审核及材料提交

  学院审核

  请各位辅导员老师督促学生尽快在 652 系统发起申请,完成线下评议后按照班级评议等级开展系统审核(操作手册中有详细操作步骤),审核完成后提交学院复审。

  材料提交

评定完成后由各班生活委员向生活部提交以下材料:

1. 652 系统上导出的《困难生申请表》(仅提交纸质版)(辅导员需完成个人和班级意见部分的填写)

2. 《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附件 1(仅提交纸质版)

3. 《四川轻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附件 2(仅提交纸质版),只需 26 级(新生)提交。

4. 《土木工程学院 2026 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文档 1 份、纸质文档 1 份);持有二十二类相关佐证材料的学生,需在备注栏备注 有佐证材料。(该表格发生活委员群)

5. 《土木工程学院 2026 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 1 份、纸质文档 1 份);纸质表须分班由评议小组成员和辅导员签字,备注栏标注 新建续建。(注:建档如中断一年后再次建档,按新建处理)(该表格发生活委员群)

6. 《土木工程学院 2026 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会议记录表》(纸质版,将两张会议现场照片打印粘贴作为附件附于记录后,黑白打印,须评议小组成员和辅导员签字)(该表格发生活委员群)

7. 土木工程学院 2026 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现场电子版照片 2 张。

以上材料由各班生活委员统一整理,于2026 9 18 日下午 5:00 前交至生活部张希贤同学处(qq:2569942075)汇总

  四、结果公示

  经学院助学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全院范围公示 5 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向学院学工办实名提出质疑;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应当作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报送学工部审查备案。

  五、工作要求

  1、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坚决杜绝 一纸困难申请材料定困难学生身份”“贫困演讲”“投票选贫困生等现象。

  2、各班级应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如实填报家庭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须及时上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其认定资格、撤销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按规定追回资助资金。

  3、各班级每学年应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学生开展核实,可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

  4、各班级要规范线上操作,做到全程记录可追溯,切实保障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操作指南见附件。

  5、班级公示内容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坚持信息透明、够用原则。仅公示学生姓名、专业年级、认定结果等基本信息,不得公示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贫困原因等个人敏感信息。

  6二十二类特殊困难学生原则上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范围(即均要完成认定)。各辅导员做好 二十二类特殊困难学生信息保密工作,相关信息仅限资助经办工作人员内部使用,严禁转发给学生,不得通过微信、QQ 等社交平台外传。

  “二十二类特殊困难学生包括: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家庭学生、特困人员救助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 60 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日常消费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doc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_操作指南(学生).docx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认定_操作指南(辅导员).docx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