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现开展我院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复查范围
(一)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学生主动退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结合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在校生活、学习及家庭情况,调整学生困难档次。
(三)对出现生活铺张浪费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取消认定。
(四)补充因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进行认定的学生。
二、认定档次
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档次,请认真复核学院困难生数据库是否规范标准。
三、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第五条认定程序执行(管理办法见学生手册)。
四、相关说明
(一)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学生、边缘易致贫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人口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学生等二十二类特殊困难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取消认定或降低认定等级。
(二)对出现休学、退学、应征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进行国家助学金名额替换。
(三)因学籍异动进行名额替换的学生,按原学生困难档次享受剩余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
(四)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可以在 2026年秋季学期申请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报送要求
4月3日前,各班辅导员将《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附件1)《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表》(附件2)发至学工办王越处。
附件1.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含子工作表).xls
附件2.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导入模板表 (3).xls
土木工程学院
2026.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