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即将在全院学生中开展2024-2025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
一、参评范围
参评人员:土木工程学院全体在校生(2024-2025学年学籍在土木工程学院的同学)。
参评项目: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的加分项目,不在该时间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填报。
二、综合素质测评要求
1、测评内容为2024-2025学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等状况。加分项详见《土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加分细则(2025试行)》(见附件)。
2、测评采用学生自评申报、班考评小组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班考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为副组长,其他班委为成员(或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一般不少于5人)。
3、学生对照考评内容及指标体系,就评估项目进行申报,逐项为自己打分,填写《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2024-2025)》,并对公示结果进行确认签字。班长、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提供的加分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签字后,向班级学生公布,允许同学在两天内提出异议,辅导员(班主任)应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4、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经各班审定后报学工办备案、存档,用作有关评优评奖依据。
5、各班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中,应加强对测评办法和测评细则的宣传,并采取措施保证测评质量,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与实效,凡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取消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三、材料提交
(一)个人填写
学生干部、先进个人集体等板块中学院统一评选上报的项目,个人不用填报,由学院依据存档数据统一核对加分(参见附件3)。
部分同学重名的,填写收集表时参照附件2中重名学生姓名填写格式核验姓名)
第一阶段:2025年7月14日24:00前,参评学生扫码填写本学年度6月30日前已经取得的加分项目,应填尽填,确保无遗漏。
第二阶段:9月1日-9月5日再次开放统计表,仅补充2025年6月30日后新产生的加分项目,6月30日前产生的加分项目需在第一阶段完成填报。
(二)班级审核
各班学习委员组织评议小组成员对数据进行审批,数据由学习部下载发送各班。各班于2025年7月15日前,各班学习委员将审核无误、班内公示无异议的《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2024-2025)》(电子版,以班级+文件名命名)报学习部郑伍毅。
公示期间,各班学习委员组织班级同学对公示的班级《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2024-2025)》(电子版)结果进行签字确认(需插入学生个人及评议小组签名),于2025年9月13日前将确认后的电子表报学习部。
(三)学院审核
由学工办组织学习部牵头完成学院的最终审核,学工办将最终审核无误的测评结果于2025年9月10日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加分细则(2025)试行》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加分细则2025(试行).pdf
附件2《重名学生填写格式》重名学生填写格式.xlsx
附件3《依据学院存档加分项目清单》依据学院存档加分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