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 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3-01浏览次数:1791

各团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持续服务六稳’“六保大局,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特别是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领域工作,不断深化岗位认知、提升就业能力,现就开展2021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2021年,将继续提供各级各类实习岗位,服务广大在校大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二、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

三、活动对象

主要面向川内各高校就读学生(含在川就读港澳台学生)及省外高校就读的川籍学生。

四、活动平台

依托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进行,所有岗位均通过逐梦计划平台发布,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岗位和对象。平台全年开放运行,6—9月集中开展,寒假及非集中开展时间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根据实际自主进行。双选成功后,学生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用人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有条件的可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或食宿、交通补助。

五、推进步骤

(一)注册及岗位发布(6月下旬)。学院团委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大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注册。

(二)人岗双选(6月至7月)。学生登录逐梦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用人单位在申请同一岗位的学生中确定实习对象。

(三)暑期实习(7月至9月)。双选成功后,学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开展上岗实习。

(四)实习鉴定(9月至10月)。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学生要在逐梦计划平台完成互评,用人单位要及时想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位、学院团委各保留一份)。

(五)总结评优(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评选2021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基地并颁发证书等,有关评选工作安排后续逐梦计划平台公布。

 

土木工程学院团委秘书处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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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