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 教函〔2020〕622 号)、《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 办法》(川轻化〔2019〕141 号)有关规定,评选出2021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15点。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工作时间到第三实验楼2-307办公室(张瑾秋老师处)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土木工程学院 学工办
2021年3月15日
编辑:学工办
各毕业班: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 教函〔2020〕622 号)、《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 办法》(川轻化〔2019〕141 号)有关规定,评选出2021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15点。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工作时间到第三实验楼2-307办公室(张瑾秋老师处)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土木工程学院 学工办
2021年3月15日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