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木工程学院组织开展推报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14浏览次数:142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导广大青年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本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从今年评选的五四之星中产生,每班原则上只能推荐一名同学参评。且需满足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

2.截至202281日前,全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3.各团支部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作为首要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4.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少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5.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4个类别;

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工作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以评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认真开展评选“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四、工作安排

学院最终将择优推荐1名同学参评。

各团支部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在4月15日晚上19:00点前,将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申请汇总表发给组织部曾旭宾QQ(489818948),后续申报材料另行通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

 

 

 

 

土木工程学院团委组织部

                                                                     2023414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申请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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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