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假期学生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04浏览次数:468

各专业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要求,按照学生处指示,为确保全校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平安的清明假期,现将清明假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期间课程安排

1、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5日(星期三)。

2、4月5日原安排的课程停上,放假期间停上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在机动周完成补课。如机动周时间不足,由任课教师另行确定补课时间补课。


二、假期安全提醒

(一)学生外出做好个人防护,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感染甲流等流行性病毒。

(二)持续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如果出现持续发热、流涕、呕吐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学工办,并做好进一步诊断治疗。

(三)各专业班级辅导员要结合各班实际,对学生做好防火、防诈、交通等安全提醒,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观念,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三、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春季是学生心理问题高发期,辅导员要结合实际,开展心理健康课或班会课,培育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持续关心关爱重点学生群体,做好心理疏导工作,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加强家校联系,向家长传导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关注学生心理状况,预防网络沉迷,努力构建和睦的亲子关系。


四、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工作

辅导员、学院学生会、各班班委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积极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遇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清明节期间,辅导员、各班同学保持通讯畅通。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年4月4日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