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理工学院交流生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本人申请并经过土木学院教授委员会选拔,拟录取以下4名同学作为交流生到南京工业大学进行学习交流。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期2018年5月31日-6月2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土木工程学院纪检委员司马卫平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813-5506018。
土木工程学院教学办
2018.5.31
编辑:教学办
附件1:2018土木学院本科交流生情况简介公示表.xls (0.02M)[下载]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交流生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本人申请并经过土木学院教授委员会选拔,拟录取以下4名同学作为交流生到南京工业大学进行学习交流。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期2018年5月31日-6月2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土木工程学院纪检委员司马卫平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813-5506018。
土木工程学院教学办
2018.5.31
编辑: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