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团支部: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和《关于评选土木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先进个人的通知》评选出2019-2020学年先进个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7日12:00至10月20日12:00。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学院同学可通过书面、来电、邮件的形式,向院团总支(地址: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三实验楼2-307),电话:5505876,邮箱:1964643432@qq.com)反映对公示名单的意见。
三、要求:反映意见要本着对学院和公示对象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详细,真实准确。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提倡署名或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及时反馈。
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7日
编辑:学工办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评优汇总表(先进个人).xlsx (0.02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