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校园地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18浏览次数:470

目前即将开展2020校园地贷款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约(新贷)的同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农业银行卡、困难证明/或经大学认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请准备好父母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见证人(2人,老师、同学均可)身份证复印件;

3、审批表1、2须打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并须在“班级(系)意见’栏加盖所在学院行政章或党总支章。

4、请不要填写借款申请表的借款情况栏、审批表的贷款事项栏(签约现场填写)

5、不能代理;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继贷同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农业银行卡,不能代理。

三、签约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12月11日(节假日不受理);(上午09:00~11:4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受理,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签约地点:农业银行自贡盐都支行学院路分理处(汇南校区对面)。

未尽事谊,请咨询农业银行6955197郑经理8226251 学生处5505825黄老师

 

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

附件2:   审批表1

附件3:   审批表2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xlsx

审批表2.xlsx

审批表1.xlsx


编辑:学工办

附件1:审批表1.xlsx  (0.01M)[下载]
附件2:审批表2.xlsx  (0.01M)[下载]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xlsx  (0.02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