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土木工程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 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5-21浏览次数:493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土木工程学院评选2019届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四舍五入)

校级:班级毕业生总人数的20%(各班名额附后)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2、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规,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作风正派,品行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4、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1)校级优秀毕业生: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以上(含一次),或省级荣誉称号一次及以上,专升本同学升本以前的获奖情况可作为参评基本条件进行认定。

(2)无重修记录,挂科数不超过2门(包括2门),可以补考。可以用校级荣誉或奖学金证书抵消挂科数量,抵消的证书不能再次作为评优的依据。

注:已经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不再重复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1522-526日,各班由辅导员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自行组织公开评议,推选校级优秀毕业生;

2526-29日,名单公示;

3529--63日,填表上交。

四、负责部门:土木工程学院学习部(各班由学习委员负责)

五、上交材料汇总及上交时间:(以下材料均交学习部

12020526下午500前:

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学院汇总表》(电子、纸质)(纸质需辅导员审核签字)

2202063日下午500前:(填写人员以公示名单为准,表格上交前须班主任检查填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两份)

 

补充:

(1)各毕业班校优名额:

16工造1

6

16工造2

6

16工造3

6

16工造4

6

16工造5

5

16工造6

7

16工造7

7

16工造8

7

16工造9

7

16工造10

7

16给排1

7

16给排2

7

16给排3

6

16土木1

6

16土木2

6

16土木3

5

16土木4

5

16土木5

5

16土木6

7

16土木7

7

16土木8

7

16土木9

7

 

 

优秀毕业生评定材料汇总下载: 

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学院汇总表.xls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5-21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0.02M)[下载]
附件2: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学院汇总表.xls  (0.02M)[下载]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