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
根据今年助学工作要求的新变化,为更好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工作,请注意以下事项:
1.认定程序各班要严格按《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见附件)执行;根据文件精神, 杜绝“贫困演讲’或“选贫困生’等现象发生。
2.不能要求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要强化班级民主评议在困难认定中的作用,坚决杜绝“一纸困难申请材料定困难学生身份’现象发生;
3.从2019年开始把当地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因此要求充分运用班级民主评议、家访等有效方法,结合学生校内消费数据等方式,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各班评议小组评议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名单及认定档次,以适当方式、在班内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年级、班级、认定结果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贫困原因等个人敏感信息公示。
5.各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填写家庭情况,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困难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6.学院将建立诚信承诺不实的奖惩制度,不诚信的学生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附件:《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19.6.24》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9年9月3日
附件1:11-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19.6.24.doc (0.05M)[下载]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