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四川轻化工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0浏览次数:590

各班:

     接学生资助中心通知,近期将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各位同学结合自身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一、新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农业银行卡、困难证明。

2.请准备好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父母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见证人(2人,老师、同学均可)身份证复印件。

3.审批表1、2(见附件)须打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并须在“班级(系)意见’栏加盖所在学院行政章或党总支章。

4.请不要填写借款申请表的借款情况栏、审批表的贷款事项栏(签约现场填写)。

5.不能代理;

6.签约时间:2019年04月01日至04月22日(节假日不受理)、(上午09:00~11:4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受理,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签约地点:农业银行自贡盐都支行个贷部(汇东路人人乐超市往马吃水方向200米,农银大厦底楼)。

未尽事谊,请咨询:学生处5505825黄老师、桂老师

              农业银行8226251郑经理

二、继续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

1.签约时间:2019年04月01日至04月22日(节假日不受理);(上午09:00~11:4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受理,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地点:农业银行自贡盐都支行个贷部(汇东路人人乐超市往马吃水方向200米,市农业银行底楼)。

3.需备资料:身份证、学生证、农业银行卡。

4.不能代理。

5.未尽事谊,请咨询:学生处5505825黄老师、桂老师

                农业银行8226251郑经理


附件:

审批表1

审批表2


土木工程学院 学工办

2019年3月20日

审批表1.xlsx

审批表2.xlsx




附件1:审批表2.xlsx  (0.01M)[下载]
附件2:审批表1.xlsx  (0.01M)[下载]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