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重修、补修、补考确认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24浏览次数:170

有关重补修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黄老师,电话:13909002015;有关补考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刘丽俊老师,电话:13547390501

 

一、     重修、补修课程

1、     非毕业年级为各学年双学期课程。

2、     毕业年级为各学期课程,限重补修小于等于10学分。

二、    重修、补修手续及补考确认办理时间:

1、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各学期课程,2016、2017级本科和2017级专科双学期课程,重补修办理时间:1月28日-3月6日;

2、2015级本科第7学期补考不及格课程、2016级专科第5学期补考不及格课程办理时间:3月4-8日。

3、补考确认时间:2019年2月1日—3月3日

三、重补修办理程序:

1、非毕业班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办理重补修报名:

1)、补修: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点击“报名申请’>>“教学项目申请’>>“补修报名’,根据修读指南要求选择补修课程对应教学班级。

2)、重修: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点击“报名申请’>>“重修报名’>>“跟班重修’或“重修报名’,根据修读指南要求选修重修的课程报名。

2、毕业班学生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重补修课程申请表》(申请表可网上下载、或到各学院学术办领取)开学第1周交学生所在学院学术办办理重修报名,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将重补修信息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3补修审核:开课学院在开学第1周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补修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后补修学生自动进入到该教学班跟班学习。重修任务落实:开课学院在第2周根据重修报名情况,完成落实重修教学任务(跟班、组班)。

4、学生在开学第2周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补修申请审核情况,凡是审核通过的学生须跟班进行学习,完成学习内容参加该教学班考试。学生在开学第3周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个人课表中查看重修课程安排情况,根据重修课程安排完成重修课程学习和考试。

5、重补修任课教师根据重补修要求,完成重补修学生课程教学、考核、成绩提交等。

6、不符合重修资格的学生不允许参加重修考试,私自参加考试所获成绩无效。

7、请参加重修的学生按时报名,本次报名不安排补报。

8、学生在开学后第4-5周内到计财处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补考确认要求:

1、根据《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符合规定的学生可参加下学期初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

2、学生在补考前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确认补考课目,流程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报名申请’>>“补考确认’>>选择需要参加补考的课程进行确认。补考前没有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补考确认而参加补考的同学,补考成绩将不能录入教务系统,视为放弃补考资格;如果补考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补考确认而旷考的同学,成绩将会被记录为旷考。

3、根据补考规定,不符合补考要求的学生,确认后参加补考成绩无效。

                                        

2019121

【编辑: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