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调整2019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自人社发【2018】65号)》(见附件4)的通知精神,后勤管理处根据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集中收取自贡校区在校学生2018—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安排如下:
1.缴费标准:一档220元/人/年,二档390元/人/年,学生自愿选择标准。
2.待遇有效期: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3.办理流程及上交材料:由生活委员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名单》(见附件1,交电子版)和《土木工程学院2019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放弃购买名单》(见附件2,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于2018年10月24日统一上交以上两表给生活部负责同学。
4.注意事项:
(1)待遇享受同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自府发〔2016〕29号,见附件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惠及每位居民的保险政策。
(2)缴费标准为两档,可自愿选择,两档报销比例不同。对已经发生了住院医疗费或即将发生住院医疗费的学生,建议购买第二档。
(3)按目前自贡市的医保政策,门诊不再现金报账,生病的学生持身份证、医保证在以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直接享受门诊报销(一档缴费1个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 二档缴费1个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但一年内只能在相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才能享受报销政策):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流井区中医院自流井区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流井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流井区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由于各地居民医保政策不同,参保后中断再参保时将涉及半年观察期,而观察期内发生的医药费不予报销。学生如果决定在学校参保,建议在校期间均在学校参保。
(5)学生在身份证所在地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建议以后每年都在身份证所在地参保。
(6)对学校新入学学生(含2018级研究生、本科、专科、2018年专升本),建议在身份证所在地参保,如果身份证所在地不能参保,再回学校参保。
(7)目前医保政策坚持属地原则,存在差异,优惠政策也不一样,对大学生参保及报销不再倾斜。
(8)要求参保学生在2018年11月10日前保证本人代扣学费的农行卡内费用足够,以便学校计财处统一代扣。
5.特别提示:
从去年参保情况来看,很多同学发生了医疗费用,但是学校及身份证所在地都未购买医疗保险,导致未能报销医疗费用,因此建议所有同学都要购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管是在学校参保还是在身份证所在地参保,只能选择一处参保。
附件2-土木工程学院2019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放弃购买名单.xlsx
附件4-关于调整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自人社发[2018]65号)(1).pdf
土木工程学院 学工办
2018年10月18日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