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17年学费减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8-15浏览次数:1393

各班: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办法》[川理工学(2013)3号]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17年学费减免评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名额及金额

减免金额:2000/生;

减免名额:10

二.减免条件

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未受过纪律处分和治安处罚;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年度(2016年)无补考和重修课程,综合素质测评分在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排名应名列前茅;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于集体活动;

4.不抽烟、酗酒,不赌博,无网瘾,无其他不良行为;

5.生活俭朴;

6.属于我校建档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本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在本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享受此项资助(有具体事实的特困同学除外):

1 经济困难的孤残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 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贫困学生;

3 下岗特困职工子女;

4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其他学生。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四川理工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

2.各班生活委员将《申请表》汇总到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处签字,并统一填写《四川理工学院学费减免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20175月18日前将《申请表》与《汇总表》电子档及纸质档(一式一份)统一交到学工办(第三实验楼2-316)白宇老师处(邮箱:1317517994@qq.com)。

 

附件1:四川理工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1).doc

附件2:学费减免名单汇总表 (1).xls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7年5月15日

编辑: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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