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办法》[川理工学(2013)3号]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17年学费减免评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名额及金额
减免金额:2000元/生;
减免名额:10人
二.减免条件
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未受过纪律处分和治安处罚;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年度(2016年)无补考和重修课程,综合素质测评分在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排名应名列前茅;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于集体活动;
4.不抽烟、酗酒,不赌博,无网瘾,无其他不良行为;
5.生活俭朴;
6.属于我校建档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本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在本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享受此项资助(有具体事实的特困同学除外):
(1) 经济困难的孤残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 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贫困学生;
(3) 下岗特困职工子女;
(4)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其他学生。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四川理工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
2.各班生活委员将《申请表》汇总到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处签字,并统一填写《四川理工学院学费减免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2017年5月18日前将《申请表》与《汇总表》电子档及纸质档(一式一份)统一交到学工办(第三实验楼2-316)白宇老师处(邮箱:1317517994@qq.com)。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7年5月15日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