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宪法与我’有奖征文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09浏览次数:187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实施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和《2017 年四川省“法律七进’工作要点》,为全面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我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宪法与我’有奖征文比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广大师生可以结合实际,围绕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法律、宪法与个人等主题畅谈学习宪法心得,阐释宪法精神,讴歌法治社会。

二、征文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三、征文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要符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宪法,符合法治社会建设要求。

(二)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不超过 3000 字;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套改,文责自负。

四、活动组织

(一)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生参与征文活动,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各地各校参赛人数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主要标准。

(二)各地各校要结合征文活动,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律意识,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奖项设置

(一)征文分组:本次征文比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教师组五个组别。

(二)评奖方式:本次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

(三)奖项设置:每个组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另设优秀组织奖(具体名额根据参赛文章数量按比例确定),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教育导报刊载获奖文章。

六、参赛方式及截止日期

作者个人直接报名参赛,请在文本眉头注明“宪法与我有奖征文’字样,在文本首页注明作者组别(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教师)、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截止日期为2017 年 10 月 31 日。

请将征文电子稿报送四川省教育厅法规综改处。

联 系 人:冯 将,漆家庆

电子邮箱:jytfgc@163.com

联系电话:028-86110612,86111973

四川省教育厅

2017 年9月22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宪法与我’有奖征文比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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