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土木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2浏览次数:934

各班、团支部: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理工学[2017]172号)有关规定,现将土木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度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获得表彰奖励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规、违法、处分记录。

2)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学校、勤奋学习、用于探索、达到表彰奖励要求。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一、各班优秀个人评选人数及条件

(一)三好学生(1人)

1、“三好学生’是学校授予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的荣誉称号,学生须符合参评的基本条件,上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前茅;

2、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记录,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在教学实践上成绩突出。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为“三好学生’:

(1)上学年度内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上学年度内无故不按时归寝三次及以上,所在寝室受学校通报批评者。

(3)上学年度有无故旷课、擅自离校或擅自在学生公寓外住宿等情况。

(二)优秀学生干部(1人)

1、“优秀学生干部’限在各班班长、学习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心理)委员等(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治保委员除外)中评选,担任该职位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

2、注意品行修养,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有原则性,群众基础好,在自己负责的岗位上做出较好成绩;

3、学习刻苦,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记录。

注:其中治保委员的评优由学校保卫处单评,不在班内评选。

(三)优秀团干部(1人)

1、“优秀团干部’限在团支委(即各团支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生干部中评选,要求担任该职位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

2、热爱共青团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勤奋,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作风扎实、正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素质全面;

3、学习刻苦,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记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处分记录。

(四)优秀团员(1人)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毛邓三理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有明确的团员责任感和义务观,按时报到注册,缴纳团费,踊跃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在团的各项活动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学习刻苦,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记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处分记录。

注:党员(预备或正式)不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二、院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党支部,学生社团评优人数及范围

1、优秀团干部:3

仅在团总支干部中评选,包括团总支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正副部长。

2.优秀学生干部:

1)学生会:4名,在院两委会干部中产生;

2)学生党支部:2名,在学生党支部支委中产生;

3)治保部:在二级学院治保部部长、副部长、班治保委员中按10%比例产生。

3、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是学校授予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和团总支干事、学生社团成员中表现优秀者的荣誉,评选条件参照“优秀学生干部’。

1)学生会、团总支干事:评选基数的5%,以学工办备案名单为准。

2)治保部系列:在二级学院治保部干事中按5%比例产生。

注:该系列评优标准,依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执行。

三、评选程序

1、在评选过程中,负责初评的部门须严格按照《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理工[2017]172号)的规定进行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并将拟评学生名单网络、书面公示,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直接取消该生或该班评优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2、各班级的优秀个人由各班学生民主评议选出,班委和同学应积极支持与配合评优工作,全班同学(原则上不低于全班人数的90%)进行民主投票,做好记录。学院各类学生组织的优秀个人由学院组织评选。

3、评优结果确定后,各班填写《评优汇总表》交辅导员签字确认,同时将该表的纸质和电子档于928日上午1200之前上交学生会组织部,联系人:郑思宇,电话:15680236787,邮箱:1838607835@qq.com

4、凡经公示无异议的“四优’候选者,须填写相应的登记表,于2017930日前报送各班辅导员处签字,各班于930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登记表交组织部汇总。有关表格可在附件处下载。

注意:

1、每人只能获得一个荣誉称号,学校、学院和班级各层面评优不兼得,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参选同学在民主投票中仍具有投票资格。

2、每一个荣誉称号所对应的参选对象必须符合该称号的必备条件,否则学工办直接取消该生此次所有评优资格。

32015专升本、2017级同学不参加本次评选,转专业一学期以上的学生可参与以上评定,本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回原班级参评。
附件:评优表格汇总

评优表格汇总表.rar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7922

 

附件1:评优表格汇总表.rar  (0.05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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