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自府发〔2016〕29号)的通知精神,学校后勤管理处根据工作安排,已集中收取在校学生2016—17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对存在的问题通知如下:
1、由于关系到每名学生,请通知到每个班每名学生,自愿放弃或购买。
2、医保待遇有效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止。只管一年,明年需续保必须续交保险费。
3、10月已登记办理了居民医保的学生,经计财处代扣,扣款成功名单见附件。已登记但扣款未成功或未登记愿新参保的同学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持农行卡到学校计财处汇南校区行政楼217办公室现场缴费,持缴费发票到后勤处汇南行政楼410办公室现场登记。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参加医保缴费名单(截止2016.11.25)学生缴费明细表(实缴).xls
后勤管理处
2016-11-29
附件1:2016年参加医保缴费名单(截止2016.11.25)学生缴费明细表(实缴).xls (0.19M)[下载]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