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自府发〔2016〕29号)的通知精神,学校后勤管理处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集中收取在校学生2016—2017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安排如下:
1、缴费标准为一档15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学生每年自愿选择标准交费。
2、医保待遇有效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止。
3、办理流程:由生活委员统计本班学生自愿参保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一);各班生活委员将自愿参保人员名单汇总后于2016年10月26日上午10点以前报土木学院生活部;同时,要求参保学生在2016年10月31日前将对应的保费存入本人代扣学费的农行卡内,以便学校计财处统一代扣。
4、由于今年自贡市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调整幅度大,请及时通知学生详细阅读《自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见附件二)。关于新的医保政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缴费标准是两档,可自愿选择;对已经发生了住院医疗费或即将发生住院医疗费的学生,建议购买第二档,因为多买报销比例越高。
②、居民医保政策是有连续性的,不能今年在学校参保,明年又回身份证所在地参保。如果学生今年在学校参加了自贡市居民医疗保险,以后每年都建议在学校参保,如果中断,重新参保将有半年观察期,即观察期内发生的医药费不予报销。如果学生今年在身份证所在地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以后每年都建议在身份证所在地参保。切记不要在学校参保,同年又在身份证所在地参保,如果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也只能在一个地方报销。
③、对学校新入学学生(含2016级研究生、本科、专科、2016年专升本)建议在身份证所在地参保,如果身份证所在地不能参保,再在学校参保。因为新政策对大学生参保及报销不再倾斜。医保政策是属地原则,每个省、每个市政策都不一样,有的地方还保留了优惠政策。
附件一:学生参保缴费人员名单。
附件二:自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土木学院学工办
2016-10-18
【编辑:g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