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长导航’计划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大学生‘学业导航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川理工教〔2011〕117号)精神,经教务处与学生处协商,现将开展2016—2017学年“学长导航’计划有关事项通知于后,请遵照执行。
一、“学长’(从2014级优秀学生中选拔)名额分配(见下表)
二级学院 | 指导2015级 | 指导2016级 |
土木学院 | 6 | 6 |
二、请土木工程学院各位有志成为学长的2014级优秀学生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申请书交土木工程学院教学办黄晓嫦老师(电话:66366)。申请书要将自己作为学长的优势,开展工作的计划等阐述清楚。(在申请书末尾中注明自己的班级,姓名,联系电话,农行账号等相关信息。)
三、按照《关于印发〈大学生‘学业导航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土木工程学院将认真选拔学长,严格过程管理,强化导航考核,协调好教学办与学工办工作,切实保证学长导航获得实效。教务处与学生处将对各学院的学长导航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增减下一学期的学长名额。
最终学长名单通过土木工程学院选拨后确定12名学长作为2016-2017学年学长。
【编辑:g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