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2-07浏览次数:2014

各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现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志愿四川’平台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班要以评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评选“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推荐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宣传,扩大影响力。

四、工作安排

报送材料应包括:被推荐人活动报名表、推荐名单汇总表、被推荐人事迹说明材料(2000字左右)、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及事迹佐证材料和公示截图。按“专业班级名称+2021自强之星’格式命名,于2022年5月13日17:00前由各班学习委员汇总后上报学习部曹峰同学处。纸质版材料待后提交。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2年5月7日

报名表.docx

汇总表.docx




编辑: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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