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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学院2021年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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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对困难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根据上级部门指导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工作,我院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享受此项资助。

一、帮扶对象

2021届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六类学生(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二)、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三)、残疾毕业生;

(四)、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六)、就业困难毕业生。

二、推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生活俭朴;

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以下发文件为准)全覆盖,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标准及推选名额

土木工程学院推选名额为26人,每生资助金额为600元。

四、材料报送

请各辅导员审查后,将被推荐人的相关材料于2021年5月1日前报学工办毕老师处。材料包括:

1.电子表格:

《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补助-导入模板》(电子文档)

《四川省2021届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资金发放明细表》(电子文档)

2.证明材料:

建档立卡贫户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
2、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书面证明;
3、当地扶贫部门(一般是当地扶贫办)扶贫系统中申请补贴学生的家庭信息页面截图。

4、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可以作为证明材料

城乡低保家庭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低保证;
2、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村(社区)开具并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

本人残疾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本人残疾证;
2、户籍所在地残联部门或民政局出具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

其它困难:
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材料(贷款合同上传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
2、其他困难的毕业生材料

 

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补助-导入模板-2021-04-13 10_23_21.xlsx

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明细表.xls

学生所需要上传的材料清单.doc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学生所需要上传的材料清单.doc  (0.02M)[下载]
附件2: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明细表.xls  (0.05M)[下载]
附件3: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补助-导入模板-2021-04-13 10_23_21.xlsx  (0.01M)[下载]

【编辑: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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