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公告

发布者:tmxyAdmin发布时间:2025-03-11浏览次数:10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0〕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届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四舍五入)

校级:班级毕业生总人数的20%(各班名额附后)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2、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规,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作风正派,品行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4、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对于无法按期毕业学生不予推荐。

1)校级优秀毕业生:A.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以上(含一次)B.或省级荣誉称号一次及以上。(专升本同学升本以前的获奖情况可作为参评基本条件进行认定。

2)原则上无重修记录,挂科数≦2门的同学,可以用校级荣誉或奖学金证书抵消挂科数量,抵消的证书不能再次作为评优的依据。

3)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中,补考不计入挂科数

4)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评优评奖制度,并结合申报人员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情况,组织召开专题评审会议进行评议,确定拟推报人选。

 

评选程序:

1、2025312-316日,各班由辅导员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自行组织公开评议,推选校级优秀毕业生;

2、2025317-19日,名单公示;

3、2025320--21日,填表上交。

负责部门:土木工程学院学习部(各班由学习委员负责)

上交材料汇总及上交时间:(以下材料均交学习部电子版发 481933237@qq.com

1、2025316日下午500提交

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学院汇总表》(电子、纸质)(纸质需辅导员审核签字)

2、2025321日下午500提交(填写人员以公示名单为准,表格上交前须班主任检查填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附件 5-《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

附件 6-《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档、一式一份)

也严格参照附件4 填表说明要求填写

 

各毕业班校优名额:

班级

班级人数

校优名额

给排水20211

34

7

给排水20212

32

6

给排水20213

34

7

工造20211

36

7

工造20212

39

8

工造20213

38

8

工造20214

32

6

工造20215

17

3

工造20216(专升本)

35

7

工造20217(专升本)

35

7

工造20218(专升本)

34

7

土木2021(卓越)

32

6

土木20211

38

8

土木20212

38

8

土木20213

43

8

土木20214

36

7

土木20215

34

7

土木20216

29

6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3.11

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学院汇总表——各班.xlsx

附件4:省优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pdf

附件5: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6: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