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14〕26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落实,鼓励和引导更多大学生创业发展,现将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四川轻化工大学全日制大学生或本校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2、申请个人或团队必须是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科技园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
3、开办“网店’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或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二、申请流程
1、应严格按照申请材料要求提交相关纸质资料(见附件),交到四川轻化工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创新创业管理科(汇南校区实训大楼1006房间、宜宾临港校区经管楼118房间)。
2、要求的电子文档打包压缩,并以“学院+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为标题发至susecxcylhh@sohu.com。
三、截止时间
2022年4月20日17:30为止,过期不再受理。
咨询QQ群:669392736或794436431。
咨询电话:0813-5505523。
未尽事宜,请咨询。
附件1 自贡校区注册实体(团队)申报材料
附件2 宜宾临港校区注册实体(团队)申报材料
四川轻化工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