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评审工作的预通知》精神,现开展我院2023年本专科学生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任一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入库的学生),生活简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任一年)(提供贷款截图或相关证明);
7、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三)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不挂科。
(四)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按推荐人选产生的范围(不小于一个专业或年级)确定,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学习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取前两名。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评选名额
土木工程学院评选名额2人。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规范报送材料
1、填写要求
《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第二页申请表填写说明
2、报送材料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报送时间
各同学于11月9日前,报送至生活治保部何羽彤同学处,qq:1797328071。
四川轻化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7日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