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
2023年以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院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在思想引导、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弘扬“五四”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激励学生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 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五四”系列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各团支部、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一)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之星(五四团学干部之星、五四 创新创业之星、五四艺体之星、五四自强之星)
(三)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年度人物
三、评选条件
1.各类别评选条件须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 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相关条款执行。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五四之星的一个类别进行申报。
2.各申报类别人数须相对均衡,且不得超过总名额的35%。院团委根据推报情况进行审核并推荐到校团委参评。
3.“五四年度人物”从五四之星4个类别中产生,在本年度申报的五四之星中择优推荐候选人进入校级评审。已获得过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年度人物”称号的,不再进行推报。
4.各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相关条款,负责本组织的五四团学干部之星评选工作。
四、评选要求
1.各组织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报。并在本组织进行不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各组织于3月24日上午12:00前报送全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按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之星、五四年度人物3个评优类别分别建立单独文件夹,合并打包报学院团委秘书处组织部杜德艳处(电话:18282313997,QQ:3506350866)。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
附件:相关申报材料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