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轻化工大学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11浏览次数:391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23年秋季学期召开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为做好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相关工作,现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推荐选拔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推荐人员须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2.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3.热爱学生工作,熟悉和掌握学生工作的原则和规律,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原则上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等情况。

5.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得到同学的支持和拥护,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6.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推荐人员应为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或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

二、选拔流程

1.学院团委推荐。

2.学院党委审核。

3.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考核后产生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

4.候选人报学校党委确定。

三、工作要求

1.把握选拔标准。各学院在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从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工作能力及群众基础等方面重点考察。

2.严格推荐程序。拟推荐人选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推报。

3.推荐数量。各学院根据基本条件,综合考核,推荐1-2名候选人预备人选到学校审查考核。

四、材料报送

拟申报人员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于9月18日前交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附件:四川轻化工大学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

附件 (2).docx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编辑: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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