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学生“瑞云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经个人申请、学院评议、集团公司审核,现将初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18:00。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来电、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团委反映意见。(地址: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三实验楼2-307))
三、要求:反映意见要本着对学院和公示对象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详细,真实准确。已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提倡署名或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及时反馈。
土木203 齐縯欣
土木205 吉古么友洗
土木203 孟祥宇
工造212 吴育城
给排211 刘荣华
土木21卓越 李劲龙
工造211 谭璐
工造223 冯佳媛
给排水223 徐坤钰
材料工程研究生 杨浪
2023年10月17日
土木工程学院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