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自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0-08浏览次数:1134

为进一步保障大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属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精神,后勤基建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集中收取自贡校区、宜宾校区在校学生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安排如下:


1、缴费标准: 380元/人/年。


2、待遇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缴费方式:2023年10月30日-11月10日,计财处校园安心付手机APP自助缴费(业务办理→缴费大厅→学费→输入身份证或学号,姓名→选择缴费项目→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缴费)


4、待遇享受
1)按照自贡市、宜宾市属地当年医保政策执行。
2)2023级新生:自入学之日起60天内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待遇。


5、暂停参保关系:
市外学生需暂停市外参保关系,然后进行参保登记,再缴费。
停保线上办理流程:微信小程序“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看更多—业务办理—城乡居民中止参保。


6、参保情况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5日):
2020级: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XhVcmNrb1JDdkRI

2021级: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XJ5bHdqc2huWHhR

2022级: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XRwVGlJWmdxQ0VG

2023级: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WFTWXppUkR5cW1G

*请各为同学高度重视,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保断保,稳定持续参保。
*不参保学生请在参保意向表上签字, 在家乡所在地已参保不能重复参保需提供参保证明(上交时间待定)
*不参保学生也须填写参保情况登记

*属于低保、残疾、优抚、建档立卡等特殊人员情况的建议在户籍地参保享受该地优惠政策。

附件二、参保意向表(1).xlsx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附件二、参保意向表(1).xlsx  (0.01M)[下载]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