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0-01浏览次数:990

各班:   

目前即将开展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

    一般为每年6-9月的暑期,各地、各贷款银行有具体的截止时间。

二、基本政策

    1.申请原则:“一学年一申请’,即本次申请只对应2023-2024学年,不涵盖后续学年;

    2.贷款金额:一般为一学年学费与住宿费之和的整百金额,特殊困难群体最高可申请12000元;

    3.贷款贴息:本科在读期间由政府补贴全部利息,无需学生支付,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还可继续享受贴息;

    4.还本宽限期:贷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还款,最长可享受5年还本宽限期(即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申请条件

新生第一学年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在校生应为上一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或因家庭突发事件致贫需申请

四、申请流程

各银行贷款系统操作指南详见本通知附件。

五、注意事项

    1.非全日制、非家庭经济困难(突发事件致贫除外)、原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生不能贷款;

    2.同一学年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或校园地贷款,重庆市除外;

    3.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及退役士兵学费和住宿费之和没超过12000元的,如果在入学当年(比如今年入学2023-2024学年)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谢绝此类学生回执录入。

    4.特殊困难群体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5.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坚决杜绝“想贷就贷’等现象,了解更多资助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学生资助’。

六、材料提交

1.各班生活委员组织收集三个银行的贷款回执确认码,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登记表(电子档,见附件1)’及其他纸质材料于202398日前(周五)交到生活治保部负责人处,学院汇总后进行资格审核,上报学校录入贷款报到确认回执码时间。

2.农信社贷款的同学需提交贷款回执的二维码复印件(注意标注班级、姓名、学号)

3.非特殊困难群体但贷款金额达12000元的同学、家庭突发变故需要贷款但上一学年未建档的同学需提交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说明。


附件: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登记表(内含3表,对应银行填写)

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四川农信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的通知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登记表.xls

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pdf

四川农信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的通知.pdf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pdf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91



编辑:学工办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pdf  (7.22M)[下载]  
附件2: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  (4.41M)[下载]
附件3:四川农信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的通知.pdf  (2.29M)[下载]  
附件4: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pdf  (1.51M)[下载]  
附件5: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登记表.xls  (0.03M)[下载]